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》规定:国家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毕搭,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、职级序列。公务员领导职务根据宪法、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。领导职务层次分为:国家级正职、国家级副职、省部级正职、省部级副职、厅局级正职、厅局级副职、县处级正职、县处级副职、乡科级正职、乡科级副职。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:一级巡视员、二级巡视员、一级调研员、二级调研员、三级调研员、四级调研员、一级主任科员、二级主任科员、三级主任科员、四级主任科员、一级科员、二级科员。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的职级序列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》由国家另行规定扩展资料:国家干部即伍哪现在的国家公务员,在中国,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二十七级。公务员领导职务层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:国家级正职:一级国家级副职手橘拿:二级至四级省部级正职:四级至八级省部级副职:六级至十级厅局级正职:八级至十三级厅局级副职:十级至十五级县处级正职:十二级至十八级县处级副职:十四级至二十级乡科级正职:十六级至二十二级乡科级副职:十七级至二十四级股所级正职:十八级至二十六级股所级副职:十九级至二十七级公务员的权力和职责,是依法履行公职、纳入国家行政编制、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》第十二条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:(一)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;(二)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,努力提高工作效率;(三)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,接受人民监督;(四)维护国家的安全、荣誉和利益;(五)忠于职守,勤勉尽责,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;(六)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;(七)遵守纪律,恪守职业道德,模范遵守社会公德;(八)清正廉洁,公道正派;(九)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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